“明天计划”实施的最后阶段,民政部又启动了“蓝天计划”,何为“蓝天计划”呢?其全称就是“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这个崭新的计划又与孤残儿童们有哪些切身的利益关系呢?现转发民政部“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实施方案,使大家更加深入地了解“蓝天计划”的真正意义所在,其内容如下:
为了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完善福利设施”,使孤残儿童“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在祖国的同一片蓝天下健康幸福成长”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十五部委《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重点解决制约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民政部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以下简称“蓝天计划”),资助地方政府在大中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一批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的儿童福利机构。为实施“蓝天计划”,从2006年起,民政部每年从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2亿元予以资助,地方民政部门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也要将“蓝天计划”作为重点项目进行资助,加上地方财政的投入,力争用5年时间,从中央到地方投入资金60亿元,在全国大中城市建设和完善集养护、救治、教育、康复、特教于一体的儿童福利机构,为孤残儿童提供功能完善的福利服务场所和设施,为多种养育模式提供必要的依托和载体,辐射和带动社区孤残儿童服务的开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实施“蓝天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和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孤残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以改善孤残儿童成长环境、提高孤残儿童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建设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采取地方财政投入为主、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为辅的措施,充分调动社会资源,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步骤、有计划地建设和完善儿童福利机构,推动儿童福利机构由救济型向福利型、单纯供养型向供养、康复及教育型转变,逐步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儿童福利服务体系。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实施“蓝天计划”应把握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坚持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出发,综合考虑人口和实际需求等因素,布局要合理,规模要适度,标准要合适,设施要实用,提倡量力而行,保证新建和改扩建后的设施用得上、用得好。
(二)儿童为本,定位明确。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必须体现孤残儿童成长的特点,围绕孤残儿童身心发育、性格培养和全面发展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设施和功能建设,为孤残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科学配置,完善功能。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必须着眼于完善综合服务功能,提高保障能力,为孤残儿童提供较好的养育、预防、医疗、康复、特殊教育、心理辅导、职业培训等服务,并能为社区孤儿和残疾儿童家庭提供所需服务,发挥示范、指导和辐射作用。
(四)分类指导,稳步推进。根据收养孤残儿童实际需求,确定新建、扩建或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按照东、中、西部不同的建筑造价和资助比例,确定资助的标准。各地按照统一部署,制定五年整体规划,有步骤、分年度实施。
(五)厉行节约,严格管理。要贯彻以改扩建为主、新建为辅的方针,最大限度地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依托现有社会福利设施进行建设。在已建有社会福利院儿童部的地方,原则上以改扩建为主,完善功能,建成相对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数量大,条件具备的地方,可以根据需要,新建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有条件的地区应充分利用闲置学校、医院等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改造。要建立和落实项目责任制,加强建设项目的全程管理、监督和评估;要管好、用好福利彩票公益金,在确保建设进度和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少管理费用,提高投入产出效益。
二、资助范围
(一)没有建立儿童福利院或社会福利院的地级以上大中城市,新建相对独立或独立儿童福利机构的,予以资助;
(二)已经建立社会福利院但未设置儿童部的地级以上大中城市,新建相对独立的儿童部或新建独立儿童福利机构的,予以资助;
(三)现有社会福利院中设有儿童部的地级以上大中城市,对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