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启动“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蓝天计划”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的视频会议。这是在全国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努力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的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实施“蓝天计划”和“霞光计划”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国力增强,人民安居乐业。与此同时,全国仍有57.3万名城乡孤儿需要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帮助他们解决在生活、学习、医疗康复和就业等方面面临的困难;有近600万农村“三无”孤老需要国家和社会给予供养。为了改善他们的生存状况,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近年来,各地通过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供养制度、特困户救助制度,特别是通过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和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对部分孤残儿童和农村五保对象进行集中收养,较好地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投入不足等因素的影响,我国部分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贫困地区,社会福利机构设施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数量比较少、布局不合理、设施不健全、服务不完善、居住条件较差等问题,远远不适应新时期儿童福利工作和五保供养发展的需要。为此,民政部决定,在“十一五”期间,相对集中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与地方政府投入资金相结合,实施“蓝天计划”和“霞光计划”。“蓝天计划”是由民政部本级每年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2亿元,与地方政府投入和民政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安排相结合,力争用5年时间,从中央到地方投入资金60亿元,在全国大中城市建设和完善集养护、教育、康复于一体的儿童福利机构。“霞光计划”是民政部本级每年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不少于1亿元,与地方政府投入和民政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安排相结合,力争用5年时间,从中央到地方,投入50亿元左右,在全国建设和改造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到“十一五”末期基本解决五保对象的居住和供养需求。
同期实施惠及最困难群体的两项大规模建设计划,在民政工作历史上是空前的,是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政事业包括福利彩票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是在党和政府加强社会建设与公共服务的新形势下,民政部门做出的正确安排,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实施“蓝天计划”和“霞光计划”,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在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党中央、国务院更加关注民生,更加关注社会公平正义,更加注重社会建设。实施“蓝天计划”和“霞光计划”,改善城乡孤残儿童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居住条件,使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维护他们的根本利益和应有权利,是践行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能够反映“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精神和作风,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在民政工作中的生动体现。
第二,实施“蓝天计划”,是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
孤残儿童由于失去父母,无人抚养,在生存和发展很多方面面临着自身难以克服的困难。在社会主义大家庭里,需要政府担负起责任,全社会伸出援助之手,共同来关心和帮助他们。2005年10月,胡锦涛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区别情况,完善救助制度,使孤儿都能健康成长。为此,2006年3月,民政部会同中央综治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对孤儿的生活、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9个方面提出了优惠政策,成为建国以来对孤儿生活救助和服务保障第一个综合性的福利制度安排。今年六一前夕,胡锦涛总书记亲自到北京市儿童福利院看望孤残儿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孤残儿童放在心上,健全救助制度,完善福利设施,推进特殊教育,动员社会力量为孤残儿童奉献爱心,使他们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在祖国的同一片蓝天下健康幸福成长。启动“蓝天计划”,为孤残儿童提供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服务优质的救助保护场所,是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切实保障孤残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的具体举措,必将有力地推动儿童福利事业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开创儿童福利事业的新局面。